项目建议书范文汇编8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都跟建议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建议书是单位或集体向有关单位或上级机关和领导,就某项工作提出某种建议时使用的一种常用书信。相信许多人会觉得建议书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项目建议书8篇,欢迎大家分享。
项目建议书 篇1为了提高煤化工资源的深度开发利用,抓住我国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契机,建设七台河市煤化工基地,不断提高煤炭资源的利用率,构筑新世纪七台河市煤炭循环经济的新优势。勃利县美孚达化工厂,因地制宜,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引导,以企业为主体,以项目为载体,以煤化工生态基地建设为重点,发挥现有资源优势,依据七台河市《煤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特提交勃利县美孚达化工厂5万吨煤焦油深加工项目建议书,申请建设5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项目。
一、立项名称、规模和投资方式
立项名称:勃利县美孚达化工厂5万吨煤焦油加工项目。
生产规模: 5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
投资方式:工程总投资1518.3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318.30万元,流动资金200万元。资金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及流动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
二、厂址选择
本项目拟建于勃利县种畜场西侧,距种畜场第一作业区
1.5公里。距佳木斯市168公里,距牡丹江市227公里,据哈尔滨市400公里,均有铁路、公路相通,运输便利,交通
条件十分优越。本项目利用美孚达公司现有条件,在满足生产工艺流程的前提下,考虑到运输、消防、安全、卫生、绿化、道路、地上地下管线、节约用地等因素,结合厂区自然条件,对工厂各种设施按其功能进行组合,分区布置,尽量做到紧凑合理,节约用地,各种输配线路短捷,减少投资,有利生产,方便快捷。
三、项目背景
煤焦油加工部分:本项目拟建5万t/a煤焦油深加工装置。煤焦油是炼焦过程中一个重要的化学回收产品,主要由芳香烃组成,是制备塑料、合成纤维、染料、合成橡胶、农药、医药、耐高温材料以及国防用品的宝贵原料。我国煤焦油主要用来加工生产轻油、酚油、萘油及改质沥青等,再经深加工后制取苯、酚、萘、蒽等多种化工原料。由于近期国际原油价格高涨,燃料油、轻油、重油加工的沥青等产品价格一直维持在高位,蒽油、工业萘等产品更是长期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产品销售价格在万元/吨以上。此外,煤焦油的许多深加工产品具有不可替代性。资料显示,现在全球工业萘产量超过90%来自于煤焦油;作为生产染料原料的精蒽,生产碳素电极的电极沥青、苊、芘、咔唑、喹啉、噻吩全部来自煤焦油。而资料显示,目前国内煤焦油加工规模则普遍在10万吨/年以下,故选择的产品方案是:轻油、粗酚、工业萘、洗油、甲基萘油、软沥青、原料油等。
项目建议书 篇2项目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应当包括:
(一)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
(三)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四)项目建设选址和用地面积的初步方案;
(五)项目总投资匡算、资金筹措和还贷的初步方案;
(六)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预测,包括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
(七)环境影响、交通、文物保护、劳动、安全、卫生、消防、能源和水资源消耗等初步分析,建设进度初步安排;
(八)结论。
第十七条项目建议书应由市本级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旗县区投资主管部门或乡镇上报或转报。项目建议书上报或转报时需附以下相关材料:
(一)项目建议书文本及申请文件;
(二)政府投资、其他出资方及金融机构贷款的意向意见;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八条投资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查看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并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补正材料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项目建议书若需评估论证,应将有关情况告知项目申请人。
第十九条投资主管部门应在开具受理通知书后20个工作日内对是否同意批复做出决定。需要咨询评估或其它特殊情况经请示投资主管部门领导同意后可延长10个工作日。
第二十条转报国家、自治区发改委审批的项目建议书,由市发改委组织初审后在6个工作日内转报自治区发改委。
第二十一条发改部门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是项目单位向规划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初始依据。
第二节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及审批文件的效力
第二十二条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项目单位应当组织开展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由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及依据;
(二)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三)建设项目选址;
(四)环境保护方案;
(五)节约能源、资源和减少污染物排放方案;
(六)项目外部配套条件;
(七)劳动保护与卫生防疫、消防等;
(八)项目投资估算及投资来源落实情况;
(九)招标方案;
(十)风险管理方案;
(十一)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十二)项目建设周期和工程进度安排;
(十三)结论。
第二十三条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由市本级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旗县区发改部门或乡镇上报或转报。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或转报时应附以下相关材料: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及申请文件;
(二)同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
(三)同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四)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
(五)金融机构的贷款承诺函以及财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借款意见;
(六)财政部门和其他出资方的出资承诺证明;
(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供的相关材料。
第二十四条投资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查看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并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补正材料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第二十五条项目受理后,需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的项目,应由投资主管部门出具征求意见函后7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核准机关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第二十六条投资主管部门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15个工作日内需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评估或论证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评估或论
证评审的主要内容有: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二)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规划、产业 ……此处隐藏11401个字……投资类项目一律取消审批制,改为核准制和备案制。像房地产等非政府投资的经营类项目基本上都属于备案制之列,房
地产开发商只需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可以合并,甚至不是必经流程。房地产开发商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一般是当地发改委)进行项目备案即可。
项目建议书的审批权限
目前,项目建议书要按现行的管理体制、隶属关系,分级审批。原则上,按隶属关系,经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再由主管部门上报,或与综合部门联合上报,或分别上报。
1、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限额以上更新改造项目
委托有资格的工程咨询、设计单位初评后,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改委及行业归口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国家发改委审批,其中特大型项目(总投资4亿元以上的交通、能源、原材料项目,2亿元以上的其他项目),由国家发改委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总投资在限额以上的外商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分别由省发改委、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国家发改委会同外经贸部等有关部门审批;超过1亿美元的重大项目,上报国务院审批。
2、小型基本建设项目,限额以下更新改造项目由地方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
A、小型项目中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内资项目、总投资50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性外资项目、300万美元以上的非生产性利用外资项目,项目建议书由地方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
B、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内资项目、总投资500万美元以下
的非生产性利用外资项目,本着简化程序的原则,若项目建设内容比较简单,也可直接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建议书 篇8项目建议书只是投资前对项目的轮廓性设想,主要从投资建设的必要性方面论述,同时初步分析投资建设的可行性。基本内容有:
1、投资项目提出的必要性;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5、项目大体进度安排;
6、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评价。
项目建议书的内容总的说来比较简明,因而不同性质的项目(指一般项目、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项目、外商投资项目)的建议书之间的差异就比较明显。下面按项目性质分别列出不同类别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
(一)一般项目建议书的内容
1984年国家计委《关于简化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手续的通知》中规定了项目建议书的内容和要求,根据这项通知,一般项目建议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1)说明项目提出的背景、拟建地点,提出与项目有关的长远规划或行业、地区规划资料,说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对改扩建项目要说明现有企业概况。
(3)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项目,还要说明国内外技术差距和概况及进口的理由。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1)产品的市场预测。包括国内外同类产品的生产能力,销售情况分析和预测,产品销售方向和销售价格的初步分析等。
(2)确定产品的年产量,一次建成规模和分期建设的设想(改扩建项目还需说明原有生产情况及条件),以及对拟建规模经济合理性的评价。
(3)产品方案设想。包括主要产品和副产品规格、质量标准等。
(4)建设地点论证。分析拟建设地点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建设地点是否符合地区布局的要求。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和引进国别、厂商等的初步分析
(1)拟利用的资源供应的可能性和可靠性。
(2)主要协作条件情况,项目拟建地点、水电及其他公用设施、地方材料的供应分析。
(3)主要生产技术与工艺,如拟引进国外技术,要说明引进的国别以及与国内技术的差距、技术来源、技术鉴定及转让等概况。
(4)主要专用设备来源,如拟采用国外设备,要说明引进理由以及拟引进国外厂商的概况。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投资估算根据掌握数据的情况,可进行详细估算,也可以按单位生产能力或类似企业情况进行估算。投资估算中应包括建设期利息、投资方向调节税,并考虑一定时期内的涨价因素的影响,流动资金可参照同类型企业的情况进行估算。
资金筹措计划中应说明资金来源,利用贷款需附贷款意向书,分析贷款条件及利率,说明偿还方式、测算偿还能力。
5、项目的进度安排
(1)建设前期工作的安排,包括涉外项目的询价、考察、谈判、设计等计划。
(2)项目建设需要的时间。
6、经济效果和社会效益的初步估计,包括初步的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
(1)计算项目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贷款偿还期等指标及其他必要指标,进行盈利能力、清偿能力的初步分析。
(2)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的初步分析。
上述内容适用于不涉及利用外资的项目,特别是既不涉及利用外资、也不涉及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的一般项目。涉外项目的建议书主要内容涉及利用外资与否分别列述。
(二)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项目建议书的内容
80年代初期,国务院曾在《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工作暂行条例》中专门对这类项目的项目
建议书内容提出了要求。这类项目建议书的内容主要包括:
1、项目名称、项目的主办单位及负责人。
2、项目的内容与申请理由。说明拟引进的技术名称、内容及国内外技术差距和投资概要情况;进口设备要说明拟进口的理由,概要的生产工艺流程和生产条件,主要设备名称、简要规格和数量,以及国内外技术差距和概要情况。
3、进口国别与厂商。要说明拟探询的国别厂商的全称,包括外文名称。
4、承办企业的基本情况。说明工厂是新建、改建或扩建,工厂地点及其他基本情况。
5、产品名称、简要规格与生产能力及其销售方向(国内销售、出口外销)。
6、主要原材料、电力、燃料、交通运输及协作配套等方面的近期和今后要求与已具备的条件。如果是矿山、油田等项目,还要说明资源的落实情况。
7、项目资金的估计与来源:
(1)项目的外汇总用汇额。其中包括设备工作阶段的用汇额及用途(均折算为美元、万元计算,使用非美元外汇的要说明折算率)。
(2)外汇资源的来源(申请国家拨付现汇或延期付款、利用外资贷款、补偿贸易、自筹外汇等)与偿还方式(国家统一偿还,企业自行偿还)。
(3)国内费用的估计与来源。其中包括基本建设投资。
8、项目的进度安排。
9、初步的技术、经济分析。
附件:(1)邀请外国厂商来华技术交流计划;
(2)出国考察计划;
(3)可行性研究工作计划。包括负责可行性研究的人员安排,如需聘请外国专家指导或委托咨询的,要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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